项目名称:年产10000万粉煤灰空心砖、标砖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屏山县双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建设背景
近年来空心砖广泛应用于建筑行业,页岩空心砖是一种新型的高档次、高质量墙体砖,可直接用于建筑物的外墙,具有建筑物承重墙体功能,同时具有墙体保温功能,是一种环保型的优质建筑材料。国家经贸委《墙体材料革新“十五”规划》精神及国家墙改政策规定,各省在2003年已开始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砖,为推广用节能环保的页岩空心砖提供了发展机遇。
屏山县双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在屏山县屏山镇新农村租用当地农户耕地及荒地共计25亩,建设了标砖生产线4条,标砖生产规模为5000万匹/年。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能力,降低能耗,屏山县双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年产10000万粉煤灰空心砖、标砖生产线技改项目”:拆除原有4条老旧隧道窑生产线,原地改建为4条硅酸铝耐火纤维棉组合式隧道窑生产线(空心砖、标砖各2条),改造后总生产规模达到10000万匹/年,其中空心砖5000万匹/年,标砖5000万匹/年,该项目目前已建成投产。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号)第四条清理处置原则:2015年1月1日以前已正式投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为已有项目,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理。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要求分类提出以下处理意见: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且环境风险可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现行审批权限限期补办环评手续。
同时根据《宜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市环函〔2015〕410号)、《宜宾市环境保护局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对符合省政府文件“规范一批”要求的项目,具备环评补办条件的,按照现行环评审批权限规定,限期补办环评,逾期未补办或补办未完成的,依照新《环保法》处理。
本项目于2015年1月1日之前就已经建成并运营,符合产业政策,所处区域为城乡规划区外,与所在区域相关规划不冲突,根据现状排污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故符合补办环评手续的要求,应依法开展补办环评工作。
二、评价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政管理的六项基本制度之一,其根本目的在于贯彻“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方针。根据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规定,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一切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该项目属于技改扩建(补环评)项目,本项目的实施将主要产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环境风险等方面的影响。由于目前厂区采取的污染物治理设施较为简陋,粉尘、焙烧烟气均呈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虽达标排放,但对周边环境仍存在一定的环境影响,故本次评价过程中,根据污染物排放现状调查的结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通过新增污染物治理设施,改善了污染物排放现状,项目工艺及规模不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