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联企业函〔202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人才结构,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决定继续联合举办2021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以下简称百日招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百日招聘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主办,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sme.miit.gov.cn)、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新职业网 www.ncss.cn)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中小企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育部组织应届高校毕业生上网求职应聘。活动期间,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和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共设百日招聘活动页面,免费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及毕业生求职信息。
二、为统筹推进全年招聘工作,结合高校毕业生求职特点,本次百日招聘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1年4月12日至5月31日,第二阶段为2021年9月22日至11月17日。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下辖单位,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参加。
三、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中小企业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推动创建中小企业招聘信息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区域等企业招聘和享受优惠政策所需提供的信息)。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有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信息,推动与本地区中小企业招聘信息库对接。
四、为提高高校毕业生与中小企业对接成功率,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校园现场招聘活动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院校分布、高校毕业生生源及就业意向等情况,推荐优质中小企业特别是本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网络、现场、入校等线上线下各类招聘形式,与高校毕业生对接,并将相关企业向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推荐宣传推广。
五、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强协调,通过推动岗前培训、学生进企业实习对接活动等,增进双向了解,使学生更快适应企业岗位需求,提高学生就业率,改善企业用工难问题。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吸纳毕业生实习意愿和条件的企业登陆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发布实习岗位信息;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强毕业生实习期管理,确保实习工作有序开展。
六、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把网上招聘活动作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活动期间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置链接(图片在上述网站活动专栏下载),并组织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省(区、市)级分网和省(区、市)教育部门就业网站、高校网站积极参与,在网站首页设百日招聘活动专版页面链接。
七、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 4月12日前向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报送对接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格式见附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招聘信息采集和发布程序,坚决杜绝虚假信息。坚持免费原则,确保对接活动有序开展。
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张 洁 010-68205303
教 育 部 高 校 学 生 司: 应 好 010-66097865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孔祥燕 010-68577312
邮 箱:kongxiangyan@sme.com.cn
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
郝 浩 010-68352311
邮 箱:zph@ncss.org.cn
附件:对接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