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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指南》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14   来源:省经信厅   浏览次数:1672
 为推动四川省工业设计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8〕12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指南》(下称《指南》)。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南》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业设计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的通知》并于2020年公布了首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名单。为加快培育服务四川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业设计研究院,规范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构建工业设计创新体系,保障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厅结合四川实际,起草了《指南》。

    二、主要内容

    《指南》共六章二十一条,除了总则和附则外,从功能定位、基本条件、工作程序、考核评价等几个方面,对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和创建进行了说明。
    (一)总则,共五条。提出《指南》的制定依据,对工业设计、四川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明确了由市州推荐,我厅负责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创建。
    (二)功能定位,共一条。该部分指明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职能,必须具有基础研究、产业服务、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咨询服务几项服务功能。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能开展工业设计公共政策、设计理论、工业设计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前瞻性研究,通过建立与管理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助推中小微制造企业开发新产品、培育新品牌。有效整合各类设计资源和发展要素,搞好设计需求对接,提升产品价值,培育壮大职业设计师人才队伍,实现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赢。
    (三)基本条件,共一条。明确四川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的基本条件。参照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统筹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确定按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80%的条件比例,设定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从事研究和公共服务的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究院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中,用于工业设计基础共性研究的资金占比不低于25%。
    (四)工作程序,共四条。该部分指出申报创建四川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流程。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当地产业优势和行业特色,向我厅推荐。我厅组织对研究院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考察并提出审核意见,择优确定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名单。原则上同行业只确定一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
    (五)考核评价,共七条。明确了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后期培育、评价工作流程及相关措施。
    (六)附则,共三条。明确了《指南》的时效。

    三、专业名称解释 

    工业设计是指以工学、美学、经济学为基础,旨在引导创新,促发商业成功及提供更好质量的生活,是一种策略性解决问题的过程,应用于产品,系统,服务及体验的设计活动。
    四川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是指省内以工业设计领域公共服务为核心功能,以工业设计关键共性技术为研究重点,以作为科研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功能承载平台为定位,充分利用互联网与信息通信技术,有效整合国内外、线上线下各类设计资源,建设开放共享的研究开发平台、协同高效的成果转化平台、产学研联动的人才培养平台、支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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