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发挥绿色税费政策调节功能,助推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现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税务部门精准落实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会商工作机制。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税务局将建立季度会商机制,研判全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制造业绿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各地要探索建立本地区定期会商机制,工作推进中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反映。
二、开展税费政策宣传。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税务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联合组织“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进园区、进企业”专项活动,开展“面对面”税费政策宣讲,广泛了解政策落地的难点、痛点、堵点,掌握和解决服务诉求,优化调整服务举措,梳理税费优惠指引,帮助企业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政策,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三、强化政策精准落实。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定期向税务部门推送绿色低碳发展制造业重点企业名单,各级税务部门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开展税费政策精准推送,以政策智能匹配推动税费优惠的精准定位、精准支持,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发展税收政策。
四、加强政策效应分析。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与税务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共同开展制造业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效应分析评估。要跟踪掌握制造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选取重点企业建立分析指标,定期开展量化分析,提高政策落实评估的科学性、客观性,助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
附件: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