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结合“打假”专项行动,对辖区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侵害企业声誉的制假售假犯罪开展打击;严厉打击企业内部人员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已破获相关刑事案件48起,挽回经济损失254万元。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企业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滚动排查,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及时整改,已列管安全生产重点单位863家,检查单位5056家,发现安全隐患2080处,督促整改隐患2080处。三是创新服务企业手段。设立企业服务中心,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开通企业服务热线,通过开展“上门走访” “警企座谈”等活动,主动调解企业内部矛盾纠纷,指导企业搞好治安防范。(来源: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