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省确定195个试点村,财政补助标准为平均每村300万元,用于健全基础设施、治理保护环境、完善公共服务等。
三是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将此项工作列入全省20件民生大事予以重点推进。省财政筹措下达补助资金13.3亿元,实现全省4.4万个行政村全覆盖。
四是开展建制镇示范试点。竞争立项择优选定泸州市合江县九支镇等5个试点镇,按每个镇每年2000万元的财政补助标准,重点支持探索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建制镇投融资体制、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及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等。
五是促进传统村落保护。按照每个村150万元的补助标准,支持我省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62个村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推动实现我省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