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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增值税等将按季度申报

发布日期:2016-02-22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154

本报2月19日讯 记者今天从我省税务部门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从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申报缴纳增值税或预缴企业所得税等,由以往的按月申报改为按季度申报。

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小微企业由于受经营规模、信息化办税成本等影响,网上办税面相对较低,大部分选择到办税服务厅办税,造成部分办税服务厅人流量大、排队时间较长。合理简并小微企业申报缴税次数,可相应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频次,有利于减轻办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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