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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集中暴露期来临 互联网金融监管升级

发布日期:2016-04-18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1031

在刚过去3月份,互联网消费金融迎来政策暖风,网络借贷(P2P)单月成交量再创历史新高,但几宗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跑路事件成为不和谐音。业内人士表示,2016年是我国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元年,也是行业的风险集中暴露期。随着风险暴露和合规监管的推进,“劣币驱逐良币”时代有望终结。预计监管重点包括资金池风险、典型自融风险、违规金融杠杆业务风险等,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回归平稳,投资者也需回归理性,合理确定投资预期。

  风险集中暴露

  互联网金融的业态包括支付、众筹、产品销售、P2P借贷等。随着快鹿系和中晋系等互联网金融平台相继出事,市场对P2P又开始心存疑虑。不少P2P从业人员表示,这些出事的企业并非真正的P2P,P2P不应背这个“黑锅”。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借贷业已进入风险集中爆发期。网贷之家最新发布的《P2P网贷行业3月月报》显示,3月P2P问题平台数量为98家,较2月的74家显著增加。一季度的3个月中,单月出现的问题平台数量均超过新增平台数量,导致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接连下降。从问题平台类型来看,一季度主要包括跑路、停业、提现困难,占比分别为49.23%、37.69%、11.54%。

  简理财创始人林恩民认为,从几年前的蓬勃兴起到如今的风险事件频发,互联网金融正走近行业景气转折点。这一变化的背后既有互联网金融业本身的周期变化特征,更是实体经济资产质量变化、企业和家庭部门资产负债压力变化的综合反映。由于互联网金融用户的大众化、平民化,凭其金融知识或金融素养相对难以科学认知复杂交易结构背后的资产负债结构及相关利益结构,其风险承受能力也不足以应对复杂金融产品收益的波动。因此,一旦互联网金融平台因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冲击而导致平台出现兑付压力,群体性挤兑往往瞬间冲垮看似规模庞大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表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随着经济金融转型不断深入,过去多年积累的体制机制矛盾、资源错配风险一定会不断暴露。

  整治促行业规范

  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金融创新一直持包容态度,但也绝不会姑息风险。近日有报道称,有关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整治的重点将涉及网络投资理财、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业态。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今年将开展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秉持公平竞争、穿透式监管、保护消费者利益等原则,识别风险点,并将在信息充分掌握、风险点识别清楚的基础上,对已经发生或潜在的互联网金融风险出台整治办法,行动要果断,整治得越早越好,越坚决越好。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等互联网金融较为发达的城市已有举动。上海市政府5日发布《本市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密切关注投资理财、网络借贷等风险高发重点领域。从10日开始,深圳市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将网贷平台纳入监管,要求P2P提供包括股东、主要业务岗位负责人、用户数、代收金额标的类型等信息。杭州市有关部门15日下发文件,要求严查非法集资,重点针对P2P。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此前透露,协会将积极参与互联网整治活动。业内人士预计,行业整治活动将从资金存管和信息披露两方面入手。

    监管细则可期

    业内人士预计,专项整治之后,互联网金融“劣币驱逐良币”的时代将终结,各个互联网金融分支领域的监管细则将随之出台。

    中国投资公司原副总经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谢平认为,互联网金融监管最大的挑战是技术。为了适应新的发展趋势,监管也要做相应调整。互联网金融监管光靠人不行。很多时候,互联网金融监管不是对风险的监管,而是对信息的监管,要利用技术手段。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规范互联网金融、防范风险一要有底线思维,要有负面清单管理;二要加强对投资人的教育,投资人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紫马财行CEO唐学庆坦言,严格自律、高度自治、优胜劣汰这一整顿治理过程是任何行业从野蛮走向规范必然要遭遇的“阵痛”,2016年将是互联网金融企业修身养性,调整自我,建立强大团队的时期。

    人人聚财CEO许建文认为,目前来看,监管政策明显有将P2P回归本原的意图,无论是银行托管还是信息披露,都是要求P2P实现项目和资金一对一对应。未来监管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项目的真实性,二是银行流水与项目的对应性。同时,常规性的信息披露也非常必要,如坏账率、最大放款额占比等。投资者能从这些数据中看到风险的端倪。

    据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此前召开研讨会,讨论《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规范》要求P2P平台应至少每日更新21项运营信息,包括交易总额、交易总笔数、借款人数量、投资人数量、贷款余额、累计违约率、平台项目逾期率、近3月项目逾期率、借款逾期金额、代偿金额、借贷逾期率、借贷坏账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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