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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鼓励企业提品质创品牌 最高可奖200万元

发布日期:2016-05-09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87
【政策点击】

□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中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标准创新和质量提升,鼓励个性定制、柔性生产

□开展品牌提升行动,对照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更加注重市场占有率和消费者满意度,提升四川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国家级质量品牌实施奖励,其中,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分别奖励企业200万元、100万元,获得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奖励经营管理单位100万元

【权威解读】获中国质量奖奖励企业200万元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这就需要企业不断创新产品、提高品质、增加产品的有效供给。

省政府明确提出,鼓励个性定制、柔性生产,并健全奖励机制,对获得国家级品牌和企业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达到国际先进标准的给予适当经费奖励,目的就是鼓励我省更多企业提品质创品牌,推进企业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质量品牌,推动我省经济由规模速度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

企业质量品牌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项目资金保障。省质监局方面透露,目前,上海、浙江、云南等省市都建立了质量发展基金和专项资金,用于推动质量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我省的创牌活动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争创中国质量奖方面,我省有3家单位获得首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4家单位获得第二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两届获奖数量均居西部第一。来自省工商局的统计也显示,我省的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总量为272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总量为350件,商标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这次省政府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国家级质量品牌实施奖励,比如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企业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奖励企业20万元,对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达到国际先进标准经确认的,奖励企业50万元等等。(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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