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设立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设立8000万元市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中小微企业创业投资。
⑵筹建创业担保基金。在各县区筹建创业担保基金,创新担保模式,独立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其中,翠屏区、宜宾县今年达到500万元,其他县区达到300万元,以后年度根据创业担保贷款发展需要及时增加预算注入。
⑶加强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将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统一列入市财政专户管理,落实省级财政大学生创业补助资金876万元。上半年,已对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补贴126.5万元,惠及127名创业者;拨付创业培训补贴50.9万元,惠及509名创业人员。
⑷落实返乡创业扶持资金。上半年,落实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扶持资金433.8万元,新增返乡创业人员2483名,新增创办企业809个。截至目前,全市返乡创业人员达26886名,创办企业7742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⑵筹建创业担保基金。在各县区筹建创业担保基金,创新担保模式,独立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其中,翠屏区、宜宾县今年达到500万元,其他县区达到300万元,以后年度根据创业担保贷款发展需要及时增加预算注入。
⑶加强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将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统一列入市财政专户管理,落实省级财政大学生创业补助资金876万元。上半年,已对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补贴126.5万元,惠及127名创业者;拨付创业培训补贴50.9万元,惠及509名创业人员。
⑷落实返乡创业扶持资金。上半年,落实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扶持资金433.8万元,新增返乡创业人员2483名,新增创办企业809个。截至目前,全市返乡创业人员达26886名,创办企业7742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