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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力推PPP立法“两法合一”

发布日期:2016-08-16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浏览次数:1075
困扰业界已久的PPP立法正迈上快车道。在昨日召开的2016第二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财政部副部长、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耀斌表示, PPP改革正面临着观念转变不到位、政策衔接不配套等多重难题,财政部将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PPP立法工作,从而强化顶层制度规则的统领作用。鉴于PPP与特许经营存在高度重合,如何实现这两大领域已有法律草案的“两法合一”,将成为PPP立法道路上的最大挑战。

 

  史耀斌在论坛上披露,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拟采用PPP模式的储备项目达9285个,总投资超过10.6万亿元,此外,财政部还会同相关部门,推出两批共计232个示范PPP项目,总投资超过8000亿元。至此,PPP热潮席卷了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等数十个领域,成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稳定锚。

 

  PPP模式的火爆,成文的PPP法出台显得尤为重要。实际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早已分别就“特许经营立法”和“PPP立法”谋划多时,前者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11个部委推进的《中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后者则是财政部在今年初起草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但因两套立法存在诸多重复,在实际操作中尚未达成共识。例如,两套立法均涵盖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等公用事业领域,且在具体运作方式上都建议采取转让-运营-移交(TOT)或者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就PPP模式而言,若按照收费对象进行划分,可分为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两类。”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洁表示,“由于公共服务的特殊性质,向使用者收费需征得政府许可,这就是常说的特许经营,本质上是PPP的一个组成部分。”孙洁表示,正是由于PPP模式已涵盖特许经营,考虑到同一个领域出台两套法律的可能性较小,实现“两法合一”还需要更多统筹安排。

 

  在业内看来,这是国务院首次强调PPP立法合二为一,将有助于减少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不确定性,也让PPP实操问题可以在一部法律下解决。

 

  不过PPP专家、清华大学教授王守清提醒,虽然从学术层面看,两部法律草案没有本质差别,无非是PPP立法比特许经营法范围更广些、内容更具体些,“但"两法合一"最大的挑战在于两个部门如何妥协,包括法律名字、适用领域等,还有目前PPP模式推广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诸如PPP法律救济、金融机构介入问题、投资者退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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