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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等7省市新设自贸试验区

发布日期:2016-09-01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66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8月31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这代表着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试点探索的新航程。加上此前已设立的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我国自贸区将达到11个,区域也从沿海进一步向中西部拓展。

  新设的7个自贸试验区,将继续依托现有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区、园区,继续紧扣制度创新这一核心,进一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其中,四川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以及建设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的要求,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实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

  这样的定位,四川如何落实?省商务厅透露了相关着力点:我省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发挥成都等城市作为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和“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向西向南“贸易走廊”的地缘优势,立足内陆服务全国,承东启西辐射亚欧,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合作新模式,促进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培育内陆地区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引领西部大开发的动能转换区,融入“一带一路”的国际装备制造与产能合作区,探索中欧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开放先行区,对接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的压力测试区,整合全球创新要素的创新创业集聚区和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综合改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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