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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领域深化PPP改革思路明确

发布日期:2016-10-13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020

歧视民资的项目拿不到财政的钱

10月12日发布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领域,各地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在其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对于有现金流、具备运营条件的项目,要“强制”实施PPP模式识别论证,鼓励尝试运用PPP模式

10月1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通过进一步加大PPP模式推广、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等11条意见,首次明确了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化PPP改革工作的思路。“此次《通知》既着力于解决实操中的现实问题,如公平竞争、优化流程、公开透明等;同时也为下一步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动PPP提出了方向性的指引。”上海市财政局涉外经济处纪鑫华表示。

开展两个“强制”试点

《通知》明确要求,大力践行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从政府供给向合作供给、从单一投入向多元投入、从短期平衡向中长期平衡转变。“要以改革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结构调整,扩大有效供给,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加大PPP模式推广应用力度,《通知》提出,在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可根据行业特点和成熟度,探索开展两个“强制”试点。

具体来看,第一个“强制”试点,指的是在公共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服务等领域,项目一般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较高,PPP模式运用较为广泛,操作相对成熟,各地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中央财政将逐步减少并取消专项建设资金补助。第二个“强制”试点,是指在其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对于有现金流、具备运营条件的项目,要“强制”实施PPP模式识别论证,鼓励尝试运用PPP模式,注重项目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事实上,2015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就已开始聚焦公共服务领域如何推行PPP。其中,就提到要确保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优先用于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择优确定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切实防止无效投资和重复建设。此外,还要求严格区分公共服务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在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工程、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深化PPP改革工作,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本地区PPP项目开发目录。

“此次《通知》,要求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基础上,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

不得对民资设置差别条款

有分析认为,当前PPP项目“落地难”,其中一个影响因素就是地方政府对民营资本采用限制性条件。

此次《通知》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型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

《通知》要求,要合理设定采购标准和条件,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不合理的采购条件,比如设置过高或无关的资格条件以及过高的保证金等,对潜在合作方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着力激发和促进民间投资。

“根据要求,对民营资本设置差别条款和歧视性条款的PPP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将不再安排资金和政策支持。这就有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打破民营企业投资面临的‘玻璃门’‘旋转门’问题。”纪鑫华表示。

为简政放权释放市场主体潜力,《通知》还要求加强项目前期立项程序与PPP模式操作流程的优化与衔接,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其中,“两标并一标”被认为是简政放权的一大亮点。即对于涉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或服务外包的PPP项目,已经依据政府采购法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合作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防止政府承担过度支出责任

对于规范推进项目实施,《通知》要求,要通过统筹论证项目合作周期、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框架和政府补贴等因素,科学设计PPP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充分体现“风险分担、收益共享、激励相容”的特征。

“防止政府以固定回报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承担过度支出责任,避免将当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代替PPP项目中长期支出责任,规避PPP相关评价论证程序,加剧地方政府财政债务风险隐患。”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同时,要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合同履约管理,确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权利义务对等,政府支出责任与公共服务绩效挂钩。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比如,要积极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加强示范项目定向辅导,指导项目单位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等,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性和带动性。

根据《通知》,对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在符合政策方向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统筹用于支持PPP项目。对于使用者付费项目,涉及特许经营权的要依法定程序评估价值,合理折价入股或授予转让,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使用者付费完全覆盖成本和收益的项目,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确保实现价格动态调整,切实减轻公众负担。”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各级财政部门因地制宜、主动作为,探索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有效方式,通过前期费用补助、以奖代补等手段,为项目规范实施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该负责人表示。(经济日报记者 崔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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