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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步入发展“黄金期”

发布日期:2016-11-03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浏览次数:1171
       已经发布的《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勾勒了未来五年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路线图。纲要指出,今后五年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速达10%左右,到2020年累计将超过1万亿美元。

  对此,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邱丽新表示,“十三五”时期,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将迎来“黄金期”,商务部将围绕“扩规模、优结构、增动力、强基础、促平衡”开展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贸易发展的量和质,赢得“中国服务、全球共享”的美誉。

  实现目标:机遇中有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服务贸易发展的"黄金期"。”邱丽新在谈及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时如是说。

  据商务部统计,“十二五”期间,服务贸易年均增长14.5%,2015年服务贸易总额达7130亿美元。根据纲要,到2020年,中国的服务贸易额累计要超过1万亿美元,这意味着今后五年服务贸易要实现约3000亿美元的增长。分析人士预计,届时中国的服务贸易额有望占全球服贸总额的十分之一,成为全球第一服务贸易大国。

  然而,要实现上述目标挑战依然不小。邱丽新表示,当前服务贸易规则主导权争夺日益激烈,我国服务贸易法规建设相对滞后、政策体系不够完善,服务贸易领域高端人才较匮乏,这些是“十三五”时期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据了解,美国正努力在2016年内完成《服务贸易协议》谈判,这项协议覆盖了全球约70%的服务贸易。

  商务部综合司负责人在解读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时表示,我国服务业发展潜力较大,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不断提升,为服务贸易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三五”时期,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规模将继续扩大,金融保险、信息和计算机、研发设计等现代服务贸易将快速发展,服务贸易有望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因此,纲要提出服务贸易超过1万亿美元,年均增长10%左右,占对外贸易比重明显提高。

  加强服贸领域供给侧改革

  纲要提出,“十三五”期间,要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提升服务贸易战略地位,促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要发展生产性服务贸易,扩大生活性服务贸易,提升服务外包发展水平,积极培育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

  邱丽新表示,“十三五”期间,商务部将围绕“扩规模、优结构、增动力、强基础、促平衡”开展工作,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着力培育服务出口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赢得“中国服务、全球共享”的美誉。

  具体而言,商务部将采取五大举措:一是扩规模,不断完善服务贸易政策支持体系,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二是优结构,推动财税、金融部门加大对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高附加值服务出口占比。三是增动力,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制造服务化,推广“互联网+服务”,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四是强基础,努力夯实服务业基础,培育引导新兴产业,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特色产业,研究制定《国际服务贸易条例》,健全促进体系。五是促平衡,逐步改善服务贸易逆差局面,加快出台《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促进服务出口和进口均衡发展。

  邱丽新表示,未来商务部将依托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国际化、市场化的独特优势,完善顶层设计,健全促进体系,营造发展环境,采取五大举措,推动服务贸易良性发展:一是加快国务院文件政策落地;二是抓好创新发展试点建设;三是支持服务出口重点领域发展;四是健全服务贸易法规体系;五是加强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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