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财政部公布的《关于“完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落地政策”提案的答复(摘要)》提出,将适时启动增值税立法工作,并对税率做进一步简并。同时,已形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建议,将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
对于切实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加快个人所得税综合配套改革的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14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抓紧研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就国家收入分配战略、税制模式、费用扣除、税率级距、税收征管及配套条件等改革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和反复论证。并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形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建议。
“实施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构建新的税收征管制度,建立与综合征税相配套的税收征管体制。”负责人指出,将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修订税收征管法,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推动现金交易的规范管理等社会综合配套条件的逐步完善,为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有力支撑。按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们将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
负责人指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增值税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比较完整地实现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但现行增值税制度还存在税率档次多、税率与征收率并存、抵扣项目不完整、大量临时过渡措施等问题,与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根据全国人大税收法定的要求,我们将适时启动增值税立法工作,并在这一过程中,继续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和简化税制的要求,对税率做进一步简并。具体如何简并、税率水平如何设置等需要根据增值税改革、经济形势、宏观调控需要等统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