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产业的金融需求、金融产业对能源资源优化配置的需求催生了能源金融的产生和发展。目前能源金融的发展受阻,为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院长、能源金融研究室负责人徐洪峰。
对于能源金融存在的问题,徐洪峰透露,9月4日,由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发布的《中国能源金融发展报告(2017)》将提出一些解决之道。
作为该报告的执行主编,徐洪峰向记者表示,上述报告从整体能源政策和分类能源政策两个方面对中国能源金融战略和政策进行了系统阐述。2012年之后,在利用金融手段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方面,中国政府的战略和政策开始出现两个明显趋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能源产业建设和发展;除了传统的信贷优惠和财政补贴外,还寻求通过绿色信贷、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能源期货、绿色担保、新能源产权交易、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以及环境权益交易等绿色金融手段推动清洁能源发展,以推动中国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中国能源金融的实践主要源于两方面的同时推进:相关金融机构通过优质能源项目进行资产优化配置、实现资产的保值升值;能源企业通过金融资本支持和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
徐洪峰表示,在2016年至2020年的“十三五”发展期间,中国能源金融预期将会呈现几方面的发展趋势:鉴于“十三五”期间庞大的能源投资需求,能源金融总量、尤其是清洁能源金融总量有望出现爆发增长;能源企业对能源金融产品和能源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金融机构需要为所持资金寻找优质的能源项目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导致能源投融资供需对接需求强烈;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将会逐步提高,清洁能源私营资本将会迅速发展;清洁能源领域技术创新驱动特征明显,技术进步带来的比较成本优势的显现和增加将会吸引更多金融资本参与。
徐洪峰提出了六点政策建议:其一,对能源金融、尤其是绿色能源金融给予具体细化、可持续可落地的政策扶持,以支持清洁能源发展和能效提高,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其二,在加快中央政府针对能源金融“自上而下”顶层规划设计和鼓励措施细化实施的同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能源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在促进能源金融发展中的作用,逐步培育“自下而上”的能源金融发展动力;其三,金融机构应创新能源金融工具、丰富能源金融服务种类,为能源企业提供覆盖全产业链的能源金融服务;其四,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在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法规和政策出台的同时,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退出机制的顶层制度化设计,落实细化财政贴息、贷款利率优惠、PPP项目绿色审批通道、政府增信等配套政策支持;其五,继续加大对能源创新技术的研发投入。除了政府投入以外,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和能源企业参与能源创新技术研发;其六,借助“一带一路”倡议推动能源金融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