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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再点名“僵尸企业”年内300户企业待退场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164

近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降低杠杆工作视频会议,对中央企业提质增效、降杠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提出要大力处置“僵尸企业”。

8月31日,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僵尸企业”的存在扭曲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而其维持下去就必须要不断进行输血,其中包括信贷融资等金融资源、财政补贴以及土地资源等诸多方面,但输血过后,这些“僵尸企业”又无法形成有效产出,并且在财务上也不可持续,迟早要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因此对其进行清退十分必要。

事实上,“僵尸企业”的存在同样也是企业的心头之患,更是企业减利的最大出血点。早前,《证券日报》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开展,已经有效地促进了企业效益的提升。2016年共完成 171 户“僵尸企业”处置和 249户“特困企业”治理任务,实现减亏增效 512亿元、妥善安置富余人员12 万人,对中央企业实现收入和效益恢复性增长、扭转效益下滑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对此,国家层面年内已多次表态要抓好“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如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国资委也明确提出,今年将完成300户“僵尸企业”处置任务。同时为央企去产能工作定下明确任务量,即2017年央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目标任务595万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2493万吨,其他涉煤企业逐步退出煤炭行业,通过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整合煤炭产能8000万吨;此外,7月中旬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同样提出,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认为,清理“僵尸企业”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因此,在其处置过程中,可以通过市场化兼并重组等方式,逐步引导市场出清。

黄志龙认为,针对后期“僵尸企业”清退,最主要的是金融机构应切实按照银监会关于信贷投向的窗口指导精神,切断“僵尸企业”资金来源,使“僵尸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法律程序。只有金融机构对“僵尸企业”的输血被切断,“僵尸企业”才能最终退出市场,实现市场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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