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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四突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发布日期:2018-01-22   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86
⑴突出规范高效。投入25万元工作经费,完成交易场地改造升级工作,实现对开标大厅、开评标室等场所交易全程音视频监控。
⑵突出风险防范。将招标文件制作、开评标活动组织、投标人涉密信息接收等过程定格为独立的管理单元,实现项目交易分段完成、政府采购流程化管理。
⑶突出阳光透明。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抽取)管理审批程序,对招标文件核定工作,实行招标文件招标单位“一把手”签字制度。⑷突出服务发展。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农村产权等交易职能整合工作,确保实现“应进必进”。2017年,共受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64宗,交易总额达9.81亿元,实现公共资源增值29.9万元,节约财政投资103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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