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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2018年7月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

发布日期:2018-08-10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055

吉林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做好政采基金融资

 

  7月,吉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基金融资工作的通知》,是对去年印发的《吉林省政府采购基金融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在基本流程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017年,吉林省政府采购基金融资审核授信资金1.5亿元,其中融资到位资金5600多万元。

 

  一是及时受理融资备案申请。采购人应高度重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支持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基金融资工作,及时受理《吉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基金融资备案函》,认真填写《吉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基金融资备案回执》给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供应商申请,对拒不执行《方案》要求的采购人,责令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等。

 

  二是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应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将采购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回款账户,确保银行贷款资金的安全收回,确保贷款资金循环使用。

 

  三是进一步提高诚信意识。融资银行应严格执行《方案》的各项规定,简化工作程序,优化服务内容。供应商应提高诚信意识,按时偿还贷款。对采购合同履行进度及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银行反馈,收到采购项目付款资金后,第一时间进行还款,禁止将资金挪作他用。对存在弄虚作假、拖延或拒绝偿还贷款等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曝光。

 

  深圳促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重组 

 

  深圳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重组的若干措施》,从完善更强有力的上市培育工作机制、建立更高质量的上市后备资源队伍、营造更优良的上市培育政策环境等六大方面推出举措,促进深圳市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以细分行业龙头为特色,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境内境外上市和并购重组并举的产业经济发展新格局。

 

  该《措施》提出,各类拟改制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中小企业应及时在深圳市上市培育办公室和各区上市培育工作部门备案登记。市区两级上市培育工作部门应加强对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参照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准入标准,定期对深圳市和辖区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开展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改制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后备资源库,构建深圳市中小企业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及挂牌的后备资源队伍。同时,按照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机制,编制和实施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重点培育计划,实施梯度培育。

 

  为营造更优良的上市培育政策环境,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将安排资金,对深圳市中小企业在改制、辅导两个阶段给予资金资助;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中小企业,以及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挂牌企业给予奖励或补助。

 

  在充分考虑改制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土地实际需求的同时,深圳市将合理制定年度产业发展土地供应计划,促进更多具有高新技术、高端品牌、高附加值的优质募投项目在深圳市落地,现有产业集聚园区及各种存量调整产业用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改制上市企业进驻。

 

  为加强对企业并购重组的扶持,《措施》提出在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下,设立并购重组类子基金,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促进改制上市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一步发展壮大。构建并购重组服务平台,鼓励各类市场服务组织为上市企业并购重组提供项目信息、企业推介、融资服务、人才培育等,开展并购项目对接和服务。

 

  贵州:守信中小企业无需担保抵押最高可获纳税额9倍的贷款

 

  为加强对守信企业的激励,贵州税务系统已与15家金融机构签订了税银互动合作协议,推出了17种金融创新产品,守信的中小企业不需担保抵押,可获得最高为纳税额9倍的贷款。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问题,贵州省税务局与贵州省银监局建立了“银税互动”工作机制,共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纳税信用信息等作为向纳税人提供信贷服务和相关金融优惠政策的参考依据,让守信企业普享融资便利。

 

  目前,贵州“税银互动”已推出“税源e贷”“税易贷”“银税贷”“好企贷”等17种金融创新产品,中小企业无需担保抵押,可获得最高为纳税额9倍的贷款。截至2018年6月底,贵州省通过“税银互动”已累计为8796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213.65亿元。

 

  此外,贵州省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评先选优和进出口等18个领域实施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提供优先办理行政审批、优先享受优惠政策和减少审批环节等便利服务。

 

  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2018年以来,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用好用足各类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一是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可用资金。根据人民银行总行部署,今年以来贵阳中心支行4次下调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每次下调幅度在0.5%-1.5%之间,惠及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100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占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6成左右,累计新增可用资金208亿元。

 

  释放资金的同时,贵阳中心支行加大监测考核力度,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特别要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支持力度。

 

  河北省制定《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的指导意见》

 

  对符合续贷条件的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到期前,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及时满足正常经营小微企业融资周转需求。河北银监局制定实行《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的指导意见》,切实解决小微企业的“倒贷”之痛。

 

  “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一直是小微企业发展路上的“拦路虎”,而贷款到期“倒贷”成本居高不下,则是小微企业的痛中之痛。为破解这一难题,河北银监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该《意见》,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其健康发展。

 

  《意见》中明确,小微企业申请续贷应符合五项具体条件: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前景;信用状况良好,还本付息积极、主动、按时,未有恶意欠息欠贷行为和不良记录;原贷款资金用途符合贷款合同约定,未发生挪用行为;贷款投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信贷政策,符合国家和河北省有关去产能、治污染的政策要求;申请续贷的期限、金额均应不超过原贷款合同约定。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主动提出申请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提前按新发放贷款要求开展尽职调查和贷款评审,在原有贷款到期前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及时满足正常经营小微企业融资周转需求。

 

  《指导》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续贷应遵守有关监管要求,在防控业务风险的同时,做到“应续尽续”。《意见》中规定,续贷贷款存续期间,如果没有新发生有关实质性风险因素,导致贷款风险分类下调的,续贷贷款风险分类应与原贷款保持一致,消除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

 

  河北银监局人士表示,续贷政策的实施,将明显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据初步统计,6月末全省小微企业续贷余额448.69亿元,上半年续贷贷款累计172.62亿元。粗略估算,至少可为小微企业减少“倒贷”成本1亿元以上。

 

  同时,续贷政策的实施,还将促进诚信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企业为了得到低成本的续贷,将更加珍惜自己的信誉;银行为了吸引更多优质客户,将积极开展续贷业务,而以搭桥“倒贷”为生的资金掮客和民间放贷机构,也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河北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积极研究出台相关考核指标体系,通过监测分析续贷金额、续贷率等量化考核指标,增强政策落实的约束性和考核评价的可操作性;大力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扎实推进续贷业务,支持小微企业稳健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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