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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宜宾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9-12   浏览次数:1082

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宜宾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初步形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意见》指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重要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一标准、适度超前、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选址分布,以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专用车充电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合理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积极培育电动汽车消费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电力消费,为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注入新动力。

根据《意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等市政项目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充电设施力争在2020年前达到总停车位的2.5%。

《意见》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在单位内部停车场规划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并将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将其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并按规定收费。2020年前,对集中式充电站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50%,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补贴;个人自建充电桩以及企业新建充电桩群,按照每个充电桩有效发票价款的70%(不超过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允许充换电服务企业依法向用户收取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

为支持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由市汽车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市城市和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铭典城市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我们正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位于酒都剧场附近的第一个社会充电站点已经建成,可同时为4辆车提供充电服务,大概半小时就能充电80%,目前设备正处于调试阶段,预计下个月即能投入使用。”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副部长张伟表示,今年计划建设12个社会充电站,下一步将在翠屏区、临港经开区、南溪区和宜宾县加快推进标准化充电站建设,以确保满足用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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