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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产业政策:专项整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发布日期:2019-04-15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2268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本周,我们迎来多项与产业发展息息相关的政策。其中,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19年4月至10月对风险高、可能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工业产品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自今年4月至10月对风险高、可能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工业产品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通知》显示,本次专项整治涉及产品包括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重点工业产品。

 

  本次专项整治涉及的重点问题包括,食品用纸包装重点关注回收料使用、过程控制、标签标识、总迁移量和单体特定迁移量等环节和项目;电线电缆重点关注“打折”电缆问题;防爆电气重点关注防爆结合面和结构项目;砂轮重点关注硬度、安全回转强度项目;危险化学品重点关注关键工序监控和过程检验等环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重点关注气密、抗跌等项目。

 

  《通知》要求,各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要立即按照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并于今年5月底前将自查和整改报告报本地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通知》还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对辖区内重点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知识产权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鼓励进口服务目录》

 

  2018年6月,《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18〕79号)要求,“及时调整《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对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和咨询等服务进口给予贴息支持”。

 

  日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知识产权局修订发布了《鼓励进口服务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6年第47号公告公布的《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同时废止。

 

  《目录》将原有两级目录扩充为三级,归并了同类项。修订后的一级目录由3个调整为4个,主要是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新增了“咨询服务”,并结合国家战略和政策导向,对国内急需的咨询服务进行了明确。修订后的二级目录8个,三级目录16个。此外,将原描述内容调整为统一体例:先对服务内容进行客观、全面、准确的描述,再结合实际情况对服务范围进行举例说明,以提高目录的可读性和实际操作性。

 

  根据《目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照有关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19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围绕推进农业绿色生产 、加强农业污染防治 、保护与节约利用农业资源、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化统筹推进和试验示范等方面提出了21项工作。

 

  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方面,《工作要点》提出,优化种养业结构;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标准制修订力度,加快制定修订一批肥料安全性标准,制定修订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清理一批不适应的标准,制定一批绿色、优质、营养方面的行业标准和生产规程;发展生态健康养殖,继续创建100家全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总结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工艺和适用技术;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稳步发展绿色食品,严格准入门槛,加强证后监管和目录动态管理,加大绿色食品宣传和市场推介,提高品牌公信力。

 

  加强农业污染防方面,《工作要点》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深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保持化肥使用量负增长,确保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在粮食主产区和果菜茶优势区,打造一批全程绿色防控示范样板,带动引领农药大面积减量增效,力争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继续保持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行“一场一策”,确保2019年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在年底前达到100%;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强化耕地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2019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围绕持续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进一步推动联合奖惩和信用治理、加快推进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公开及实际应用、加强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开展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推动交通运输政务诚信建设、增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合力等方面提出了35项工作。

 

  其中,《工作要点》要求,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交通运输各领域红黑名单制度以及认定、发布、奖惩、修复和移除等程序。

 

  推动印发《关于对水路运输与水上安全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界定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水路运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水运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细则》。

 

  推动印发《关于对出租汽车行业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研究在“两客一危”等领域开展联合惩戒工作。

 

  研究在高速公路针对特定失信主体进行适当限制的意见。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统计信用管理规定。探索研究交通运输科研诚信管理相关制度。启动海事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研究工作,明确海事红黑名单制度。

 

  推动行业深化落实国家层面已发布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建立联合奖惩的发起、响应、反馈机制,完善部省两级对象清单、措施清单和成效清单。鼓励和支持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工作流程以及监管、服务等环节应用联合奖惩信用信息。

 

  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数据共享,有效整合行业信用记录,完善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一户式信用档案,有效推进行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力争实现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量提升至30亿条。

 

  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加强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发布《关于切实加强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明确五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加快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各项任务实施进度,并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提升治理成效,确保长治久安;二是全面排查,堵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漏洞,各电力企业要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各省级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及时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本辖区内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风险防控措施意见;三是突出重点,推进重大危险源管控和改造,在运燃煤发电厂仍采用液氨作为脱硝还原剂的,有关电力企业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燃煤机组脱硫脱硝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3]296号)、《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积极开展液氨罐区重大危险源治理,加快推进尿素替代升级改造进度,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应当采用没有重大危险源的技术路线;四是加强培训,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加强对基层一线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时、准确、全面地传达安全信息;五是齐抓共管,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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