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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 关于申领2020—2021年度宜宾市中小企业 服务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4   浏览次数:3140

宜宾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

关于申领2020—2021年度宜宾市中小企业服务券的通知

 

三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局,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各区县经商信息化和科技局,相关企业、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解决我市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管理不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品牌意识薄弱、人才匮乏、创新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提升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新动能,根据《宜宾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中小企业服务券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宜市工军发〔2019〕5号),拟开展2020—2021年度宜宾市中小企业服务券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企业范围

在宜宾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重点支持升规培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按时向工业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的企业。

二、申领时间和补贴范围

申领时间:企业须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30日进行在线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补贴范围:2020年至2021年期间,符合条件企业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签约机构购买的专业服务。

三、申领程序

(一)企业注册。登录宜宾市中小企业服务券申报系统(网址:http://ybfwq.smesc.cn/),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企业服务券申领账户。注册完成后,根据申报系统要求完善相关信息(企业线上注册、申领流程见附件3)。

(二)区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

(三)初审通过的企业登录宜宾市中小企业服务券申报系统,在签约服务机构名录中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及服务产品。同时与服务机构线下签署服务合同。

(四)企业将服务合同网络上报备案,服务中心对提交的备案申请线上复核。

(五)服务中心根据服务合同金额,核定服务券(虚拟券)金额。

(六)服务合同完成后,企业上传服务合同、发票、银行汇款凭证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一式两份纸质材料送到服务中心申请结算。

四、服务券支持服务内容

2020—2021年度服务券补贴服务内容为《宜宾市中小企业服务券管理办法(暂行)》所规定范围。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做好辖区内服务券申请宣传、动员,申请企业资格初审等相关工作。

(二)请申请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申请服务券,不得与平台签约服务机构恶意串通,虚构服务合同,冒领服务券。一旦发现申请企业与平台签约机构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刻取消涉事企业服务券申领资格;同时即时取消涉事签约服务机构服务券资格,上报相关部门给予失信联合惩戒。如已结算服务券费用的,作收回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服务机构应明确其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提供的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如发现服务机构恶意抬高价格,服务中心有权终止服务机构的服务券资格、将服务机构纳入服务黑名单。

联系人:市工业军民融合局企业科  

王绪林 0831—2339274

            市工业军民融合局机关纪委

郑  晓 0831—2339270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技术支持)  

牟朝炘 0831—7196217   13419288878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地址:叙州区金沙江大道爱尔兰岸9号楼底楼宜宾市商业银行旁。

 

附件:1. 宜宾市中小企业服务券管理办法(暂行)

  2. 宜宾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签约服务机构一览表

  3. 宜宾市中小企业服务券申报系统企业操作指南

 

 

宜宾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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