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在川单位、省属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通知》(川经信装备〔2020〕22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经信装备〔2021〕124号)的要求,参照国家做法,现决定开展《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目录》是省内研制且亟需推广应用的产品指导目录,包括处于研制过程中、市场推广初期或省内基础较为薄弱但为社会经济发展亟需的两类产品。
(一)处于研制过程中、市场推广初期的产品,申请列入《目录》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产品原则上是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架构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台(套)或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相关核心部件、控制系统、软件系统等。
2.申请列入《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软件产品应重点聚焦航空与燃机、轨道交通、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等“16+1”重点领域,以及重大工程施工装备、农机装备、应急装备、医疗装备、民生装备等领域。
(二)省内基础较为薄弱但为社会经济发展亟需的产品,是指省内尚无企业研制,或正在研制初期但须一定时间才能研制成功的产品,重点聚焦重大工程施工装备、农机装备、应急装备、医疗装备、民生装备等领域。
二、有关要求
(一)处于研制过程中、市场推广初期的产品申请列入《目录》,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告(见附件1),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初步筛选和汇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转报文、征集意见汇总表(附件2)、申请报告报送至我厅。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PDF版+Word版,统一命名:推荐单位名称-序号-企业名称-领域编号)发送至电子邮箱。中央企业在川单位和省属单位可直接报送。
(二)省内基础较为薄弱但为社会经济发展亟需的产品,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推荐,填写附件2后报送。纸质版一式2份,另附电子版(PDF版+Word版,统一命名:协会/学会名称-序号-领域编号)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新版目录发布之后,2018年版《目录》将废止。符合2018年版《目录》的产品,如需进入新版《目录》也需重新履行申报手续。
联系人:装备工业处李海波、毛亚平,028-86264841、028-86138053;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吴伟,028-86263867
联系邮箱:sczdb2006@163.com
附 件:1.《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申请报告模板
2.《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意见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