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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6   来源:省经信厅   浏览次数:1348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8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31日



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坚持“戴好口罩抓发展”。
    二、坚决扛起疫情防控责任。各地经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疫情防控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单位疫情防控明白卡》和“四早”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到最小单元。
    三、坚持抓好常态疫情防控。企业要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扫码、亮码、出入登记”等刚性措施,坚决防止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出现发热等身体状况异常者进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和“四不两直”检查,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员工遵守防疫要求,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加强新入职员工健康管理,所有新入职员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企业工作,并遵守工作场所防控要求。
    四、加强重点人群监测管理。落实新冠疫苗“应接尽接”要求,做好全员疫苗接种工作,劳务派遣和实习人员等一并纳入企业疫苗接种范围。加强全员涉疫健康状况监测,落实全员尤其是保安、保洁、食堂和窗口服务等接触面广的涉众人员因病缺勤报告制度。完善企业入返川人员管理制度,对新冠病例密接、次密接以及其他风险人群,或有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本土确诊病例发生地(市)的返回人员,以及天府健康通“红黄码”人员等,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主动报备,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居家健康观察等防控措施。
    五、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落实企业车间、公共区域、食堂宿舍等环境的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降低人员密度,保持到岗人员合理距离。有条件的单位可开通员工通勤班车,鼓励员工自驾、步行、骑自行车上下班,降低在途感染风险。企业根据疫情形势,对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重点部门、重点人群、重点场景、重点区域,尤其是涉及进口货物、冷链食品等环节,可扩大人员、物品和环境监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常态开展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全面排查,针对短板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补强,织密织牢疫情防控安全网。
    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举办会议等活动应严控人数,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会议活动审批,非必要坚决不举办,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尽量缩小规模,由主办方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
    七、严格离(返)川出行要求。非必要不安排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行、探亲;对确有需要的,严格落实“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督促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做好个人防护,落实离(返)川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做好相关信息备案和情况报告。
    八、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测温枪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单位和生产流通保障企业特别是核酸检测、新冠疫苗生产企业坚决落实保障任务,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应急状态下防控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九、做好供应链风险应对。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特别是上下游供应保障企业所在地的疫情相关情况,做好生产安排,强化供应链风险研判,特别是提前做好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等物料储备,针对单一来源的零配件等,主动拓展替代产品和备货渠道。
    十、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实战演练,严格落实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按照相关防控要求,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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