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7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为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做好2022年申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遴选和推荐上报工。原则上成都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其余市(州)限1家。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5月16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企业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1份,具体见附件)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技术创新处 左茂强;联系电话:028-86917589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