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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就业创业政策问答之援企稳岗篇

发布日期:2015-10-14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浏览次数:1155

 我省援企稳岗相关政策问答
 


一、新政出台后,企业和个人分别按多少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按照规定,我省从2015年3月1日起将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2%降至1.5%,个人缴费费率从1%降至0.5%。也就是说企业将按照本企业工资总额的1.5%、职工按照个人工资总额0.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职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企业代扣代缴,职工个人不用去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二、稳岗补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由失业保险基金对企业落实稳岗补贴,主要是通过为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扶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切实履行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社会责任。

      按照川府发【2015】38号规定,企业只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并且所在市(州)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的,都可以申请稳岗补贴资金。
 

      稳岗补贴的基本程序是企业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公示后,按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程序及时向企业拨付补贴资金。企业收到稳岗补贴资金后,根据本企业稳定职工队伍的实际需要,主要用于职工技能培训、发放生活补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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