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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局长: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发布日期:2015-11-17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032

11月12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赴北京市工商局,就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调研。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北京市副市长程红参加调研。

  张茅听取了北京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永关于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并观看了北京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系统演示。张茅对北京市工商局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于下一步工作,张茅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认清形势,更新理念,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在职能转变、机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要积极转变观念,敢于打破传统,敢于摆脱传统监管思想和路径的依赖,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敢牵头,会牵头,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的作用,做好市场秩序的“守护神”。要充分认识自身的纽带、桥梁角色,将了解掌握的企业信息和政策落实信息及时反馈给地方政府,反馈给上级部门,系纽带,搭桥梁,服好务,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把改革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

  第二,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进一步维护好市场秩序。《意见》是新形势下建设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文件,为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切实把《意见》的有关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为维护好市场秩序作出积极贡献。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做好“双告知”工作,防止监管真空,防范监管风险。二是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要在总结过往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切实规范流程,结合监管实际,推动开展各业务条线的“双随机”抽查工作。三是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要进一步提高信用信息采集效率,全面归集信息至企业名下,提升信息融合程度,并加强企业信息归集功能的发挥。四是做好社会共治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强化企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的作用;强调要释放市场监管的社会资源,积极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第三,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为推动改革政策落地作出表率。一是以市场理念和互联网思维积极开展企业监管工作。要积极主动、无条件地将掌握的信息共享给其他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有关机构使用,利用信息的充分共享撬动联合惩戒、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与各有关方面共同探讨利用信息的充分共享来降低、消除交易风险,从而实现平台、企业、社会公众的共赢。二是积极开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工作。要完整归集企业申报的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政府部门形成的对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以及严重违法违规失信的“黑名单”信息,并将其归于企业名下;要实现政府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要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对全社会的开放。三是积极开展《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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