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雷倢)近日,成都市民政局发布《成都市鼓励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就业政策实施细则》。根据《细则》,持有《创业就业证》的退役士兵在退役两年内,可申请一次性创业就业补助,补助标准为同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标准和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之和。
此外,在市域内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退役军人,可获得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持续经营2年以上的,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成都还为需要创业的退役军人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据了解,成都将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基本利率给予贷款总额在5万元以内的退役军人创业者100%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