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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积极促进房地产去库存

发布日期:2016-11-03   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88
⑴调整政策去库存。出台促进房地产开发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以税收优惠、降低首付比例、实行在县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营业房县财政补贴100元/平方米等政策措施,促进房产消费。1—9月,全县商品房销售279套2.71万平方米,销售金额0.89亿元。⑵盘活资产去库存。积极盘活国有资产,政府通过租用、购买的方式,将725套移民剩余安置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利用县城紫荆路50间政府过渡性门面,打造“彝族风貌”特色农产品一条街,销售推广乡镇特色农产品。⑶移民购房去库存。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的建卡贫困户在城(集)镇购房的,按不低于县上统一测算平均建房成本的70%给予补助,根据家庭人口数量,贫困户可享受5—12.5万元/户购房扶持;对王场产业园区征地农户实施货币安置,协调县城房产公司给予被征地户折扣优惠,消化存量商品房7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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