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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放全省首张药品“多证合一”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8-04-18   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48

“‘多证合一’不仅减少了时间,而且提高效率,对企业而言,也减少了费用,以后我们企业办证真的方便了很多。”4月17日上午,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举行“多证合一”发证仪式,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谢自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曾兴中手里接过药品经营许可证,这也是全省首张药品“多证合一”许可证。

记者在首张许可证中看到,证书编号为,川CB2018001,主营项目包括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兼营项目是特殊食品和二类医疗器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贯彻中省市“放管服”要求,让人民群众少跑路,经市政府同意,市零售药店实行“多证合一”,并颁发了第一张药品经营许可证(合),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这也是市食药监系统转作风、抓落实、树形象、做表率的具体举措。

“按照以前的做法,新开办的零售药店想同时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二类、三类)、特殊食品的话,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管理质量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五个证,需要多个业务科室的人员到现场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王子光告诉记者,“原来办理这几个许可证法定时间需要120天,递交材料56项,而这一张新型‘多证合一’药品经营许可证从申请到颁证最多20天,递交材料最多19份,只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据悉,“多证合一”是药店在药品(包括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过程中,在不调整行政审批权限、不降低许可审查标准、不影响事中事后监管的前提下,将《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五个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合并发放一个《药品经营许可证(合)》。

“以前,我们药店办证要花上三四个月,虽然没营业,但是药店租金、员工工资都要先支付,大概10多万元。现在‘多证合一’,只需要10多天就能办好证,确实节约成本,是件惠民好事。”记者在窗口还看到,另一家零售药店人员专门到窗口详细咨询“多证合一”审批流程。

据悉,“多证合一”实施后,采取“一次申报、一窗受理、一次检查、一证许可”的方式,将同一个市场主体(零售药店)涉及多个药品食品许可证照,全部集合至一个证照,既可减少企业多次申办,又可大大减少申请材料、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审批效率大幅提高,企业成本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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