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淘汰落后办〔2015〕18号 |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已将2015 年全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川淘汰落后办〔2015〕17 号)下达各市(州)人民政府。为做好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进度跟踪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按期完成2015年全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切实加强淘汰监管工作,督促相关企业按期实施淘汰,规范做好淘汰设备的拆除、废品变卖、留存拆除前中后影像资料等工作,确保淘汰工作安全有序。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全面、及时掌握本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进展情况,针对影响淘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提早协调解决和化解,切实按计划推进淘汰各项工作。 三、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于10月20日、11月5日、11月20日、12月5日、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截止10月15日、10月31日、11月15日、11月30日、12月15日的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进展情况,以正式文件并电子版形式报至我办。 四、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资处 李鹏 彭文胜 联系电话:028-86268630 028-86265767 电子邮箱:hzc@scjm.gov.cn 附件:××市(州)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进展情况表(截至×月×日) 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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