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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4 来源:省经信委 浏览次数:1232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为全面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我委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工作分解,加强组织领导,务实推进实施,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附件:四川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
四川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把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作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增长“新引擎”的重要举措,着力营造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生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创业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性作用,整合集聚创新创业服务资源、集成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完善创新创业服务模式,推动小微企业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发展轨道,形成“创新创业服务资源高度汇集、新型创新创业载体全域覆盖、创新创业投融资机构快速集聚、引领未来新业态新增长点不断催生”的生动局面。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行动计划,全省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创新创业活力充分释放,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社会贡献更加突出。
(二)预期目标:经过三年时间努力,形成200个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200个专业化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汇集200个创新创业导师、200个创新创业投资机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低于3000户、助力一批新办小微工业企业加快发展,促进一批“成长期”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催生一批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和新增长点。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一是全面推动扶持政策落实。重点抓好省政府《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等文件的贯彻实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二是切实抓好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四川日报、四川经济日报、中小企业四川网等媒体开辟政策宣传专栏,指导各地开展创新创业“政策大宣讲”,及时、全面、系统地解读各类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确保企业掌握政策、用足政策。三是积极打造“微创汇”活动品牌。举办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和创业成果展示,开展创业讲坛、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以及“创客四川•创享智造”系列活动,推行管理咨询、技术服务进园区、到企业,树立一批创新创业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产品,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激发各方积极性、主动性。
(二)大力培育创新创业主体。一是科学遴选试点示范企业。围绕我省工业转型升级方向和“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产业发展新趋势,重点从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51025重点产业园区中遴选一批科技型、成长性小微企业,进行创新创业示范辅导和试点培育。二是积极促进创新创业项目落地。通过创客大赛、项目路演以及举办“天府•宝岛工业设计大赛”等方式,遴选一批产业方向明确、发展路径清晰、技术先进可靠、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创新创业项目,采取“技术+创投+市场”或“股权众筹”的孵化模式,培育具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创新创业企业。三是大力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引导领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加强合作,通过“技术转移+企业孵化”等模式,支持科技人才、企业技术骨干等创新创业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创办企业。
(三)加快建设创新创业载体。一是高标准建设创业基地。依据《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认定管理,催生一批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级、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为初创企业提供低廉的创业入驻条件。二是高质量搭建众创空间。充分利用各类工业园区闲置厂房、楼宇等场所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和各类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孵化能力提升,切实缓解初创企业落地难、创业成本高等问题。三是高起点认定创新创业功能示范区。鼓励各地围绕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需求,通过整合资源、制定政策等方式,积极打造创新创业示范城市、示范群落,适时开展创新创业功能示范区认定工作,推动形成创新创业集聚效应。
(四)广泛聚集创新创业服务资源。一是着力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水平。着眼新常态下小微企业发展需求,深度挖掘和拓展“省枢纽平台+市(州)窗口平台+产业集群平台”和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功能,引领和带动社会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低收费服务。二是加快组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服务联盟。依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集聚龙头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服务资源,成立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服务联盟,设立人力资源、企业管理、技术支持、投融资、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市场营销、财务咨询、法律顾问和互联网+等专委会,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和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服务。三是科学构建创新创业导师团队。着眼产业高端、技术前沿、市场一线,征集一批拥有丰富创业经验和资源的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担任创新创业导师,加强创业辅导,开展贴身帮扶,提高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成功率。
(五)切实加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一是积极推行“订单式”服务。依托“962555”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呼叫中心,指导和推动市(州)窗口平台、产业集群平台和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定期收集和分析整理小微企业服务需求,按照服务资源分级整合原则,优先交由当地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市场化服务;当地服务资源不能满足的由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国内、省内服务资源给予响应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二是广泛推广中小企业服务券。积极完善和总结推广成都、乐山、遂宁等地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券工作经验,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企业向社会化服务机构支付的服务成本给予补助。三是有效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服务。实施小微企业创业能人培训计划,通过互联网+国内外创新创业在线精品课程,高职院校开展职业经理人培训等方式,培养造就一支具有战略眼光和管理创新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队伍。
(六)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一是尽快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围绕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不同发展阶段融资需求,构建“创业投资+股权众筹+债权融资+直接融资”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二是充分发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通过股权投资重点支持页岩气、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信息安全、航空与燃机、新能源汽车等高新技术产业“成链配套”服务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型中小企业。通过创新融资支持市(州)政府建立金融服务平台,以“集合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满足各类创新型、成长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三是切实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强信用担保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发展税务记录贷款、贷款保证保险融资和担保贷款保证保险等新业务,支持股权质押融资和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四是积极推进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继续探索政银合作模式创新,完善工业企业“园保贷”、“转贷资金池”等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发展融资租赁、投贷联动、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新模式,支持互联网金融机构、股权众筹融资,不断增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融资支持。
(七)推进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一是加快构建网上“微创空间”。 依托中小企业四川网建立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公共服务门户和微信公众服务号,为创客、创业团队和小微企业开辟政策推送、创业辅导、技术咨询、人才培训、市场营销、融资服务等绿色服务通道。二是实施小微企业“全企触网”工程。以互联网、大数据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推进小微企业实现商业模式创新,为小微企业准确研判市场、加强与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间的合作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持。三是积极开展“互联网+”市(州)行活动。通过小微企业服务联盟“互联网+”专家顾问团,选取一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互联网+”试点示范,通过开展论坛、巡展、演示、培训、现场体验等活动,促进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四是持续加大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力度。继续抓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和两化融合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引导信息服务商通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流程、全价值链的信息化应用服务。
(八)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负担。一是加快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要求,每年更新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严格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要求,加大督查监督力度,认真执行7项停收、5项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落实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42项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5项政府性基金。三是积极拓展企业诉求渠道。开展企业负担网上调查评价工作,加大企业减负工作宣传力度。完善企业负担举报、转办及查处机制,重点加大对各种“红顶中介”收费的整治力度,查纠各类涉企违纪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和参与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工作,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对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各级主管部门要联合各枢纽、窗口、集群平台单位、有关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化的行动计划推进实施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重点,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省市联动。按照“省上示范引领、市州整体推进”的原则,各级小微企业主管部门要科学遴选行动计划重点培育企业,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新机制、新政策,促进各类服务资源发挥作用,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三)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全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工作情况,特别是市(州)工作动态、先进典型,提振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信心。在四川经济日报、中小企业四川网、四川中小企业手机报建立专栏,定期发布小微企业发展信息,扩大行动计划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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