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选址位于宜宾县观音镇。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其出具了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宜县发改社事[2015]17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宜宾县人民医院观音分院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宜宾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宜宾县观音镇;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资金来源: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4000平方米综合大楼。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宾县人民医院;
地址:宜宾县柏溪镇育才路2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5378270106。
三、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倍特·康派大厦26楼;
联系人:张宏泓;
联系电话:15928105078;
邮箱:3054879597@qq.com。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等。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采取网上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请公众提供个人的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居住或工作地址;
(2)您对该建设项目情况了解程度;
(3)您认为该建设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可靠性如何;
(4)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5)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作用是什么;
(6)对本项目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7)您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
(8)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要求或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以电邮、信件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 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